江苏启东经济开发区
启动经济开发区创建于1992年7月,1993年11月被江苏省政府批准为首批省级开发区。建区以来,高新区坚持把不断优化软硬环境作为园区发展的重要支撑,按照“小政府、大社会”的管理体制,建立了精简、高效的办事机构,全面推行“封闭式管理、开放式运行”的管理模式;立足高起点规划,坚持高标准建设,形成了通畅的路、电、水、气、讯等网络,生活服务、休闲娱乐等设施配套齐全,是您投资经商的理想之地。
近年来,
启东经济开发区围绕“争创国家级开发区”目标,注重创新发展,加快提档升级,着力推进创新型经济园建设,新能源、电子信息、海工装备、生物医药等先进制造业集聚发展;总部经济、服务外包、科技孵化等现代服务业初具规模,全区经济社会呈现大发展、快发展的良好态势。2
014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4.4亿元,同比增长10%;
工业总产值552亿元,其中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460亿元,占全市总量的30.7%,同比增长8.9%;实现8.39亿元;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5.5亿元。在全省89家省级开发区科学发展综合评价中名列第三。
作为启东经济发展、对外开放的主阵地,全新的2015年,启东经济开发区按照“离
上海浦东、上海自贸区*近的宜居宜业生态型科技园区”的总体定位,围绕“两年出框架、三年见形态”规划思路,突出安置先行、生态先行,主动学习上海、接轨上海、服务上海、融入上海,与启东兄弟园区错位发展,高起点规划,精致化建设、法治化管理、精细化服务,加快
产业转型升级。以创新型经济园为核心,依托科创大楼、國動
产业园、互联网产业园、大数据产业园、中信研发中心等平台,大力发展研发设计、服务外包、互联网+、科技孵化和文化创意等产业,致力于打造一座生态型、园林型商务
新城、科技新城、产业新城、人文新城。
1、境外客商新办的工业
项目,经营期在15年以上,从获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除享受国家“两免三减半”政策外,第三至第五年按企业已缴纳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下同)的100%给予奖励,第六至第十年按50%给予奖励。建设配套费按每平方米25元人民币计收。
2、境外客商新办的注册外资500万美元以上、1000万美元以下(高新技术项目注册外资在100万美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其土地出让金按标定价格收取,并根据项目实际注册资本的规模档次,按企业应缴出让金的30%——50%给予奖励。对高(高科技)特(特种产业)大(投资规模大)项目,或近三年列入世界500强企业的项目,予以更优惠的个案处理。
3、境内客商新办的工业项目,经营期在15年以上,从获利年度起,头两年企业按企业已缴纳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下同)的100%给予奖励,第三至第五年按50%给予奖励。对注册资本或固定资产投入大于2000万元人民币的项目,其建设配套费按每平方米25元人民币计收。
4、境内客商新办的固定资产实际投入大于5000万元以上、10000万元以下(高新技术项目固定资产实际投入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其土地出让金按标定价格收取,并根据固定资产实际投入的规模档次,按企业应缴出让金的20%——40%给予奖励。对高(高科技)特(特种产业)大(投资规模大)项目,予以更优惠的个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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