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
长兴经济开发区成立于1992年,1994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开发区,2003年起至2011年连续九年被评为浙江省十强开发区,2006、2008年连续两届被评为“长三角*具投资价值开发区”,2010年11月11日经国务院批准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并入围全国首批13个光伏应用集中示范园区。2013年被浙江省授予浙江省特色品牌园区、产城融合示范区。
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坐落于享有“国际花园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文化先进县、全国综合治理先进县、全国科技进步县……”美誉的浙北望县——长兴县。以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圆点,二百公里为半径范围内,覆盖包括
上海、杭州、南京、宁波、苏州、无锡、芜湖等五十多个大中城市,位于长江三角洲地理核心,涵盖7300多万人口。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西临国际花园城市长兴县城,东接太湖,北迎生态科教城,南靠综合物流园区。可以用一句话来形容开发区得天独厚条件——“开发区在城市里,城市在花园里,花园在太湖边”。
规划是龙头。为了描绘开发区的宏伟蓝图,开发区重金聘请上海同济规划设计研究院专家,按照“绿色、生态、环保型的工业城市新区”标准,对开发区工业
企业布局、商业居住、物流配套、交通组织、区域道路和绿化分布等,进行了高起点规划设计和高标准建设,得到了社会各界、投资者的一致认同。
目前,开发区一期规划面积20平方公里内框架已经全部拉开到位。建成区范围内各种管线设施均一次性铺设到位,全部实现了“九通”(通电、通气、通热、通给水、通排水、通排污、通讯、通有线电视、通宽带网),特别是电厂余热供汽和来自国家“西气东输”的洁净天然气供气条件,更达到长三角开发区的一流水准。
开发区内有3座110KV的变电所、1座在建220KV变电所一座,日产量为6万吨的自来水厂和一座日处理6万吨的污水处理厂能充分保证区内水电供应和污水排放,设计日处理12万吨的第二污水厂也启动建设;园区内主干道路宽66米,次干道路宽33米,所有道路均按照国家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公共绿化面积超过百万平方米;区内五星级的酒店两家,四星级酒店两家(在建),为开发区提供了优质的餐饮、住宿和娱乐生活,众多金融机构为投资者提供了现代化的、安全便捷的金融服务。
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现可以分为“两园三区”,分别为先进制造业集聚区、专业市场区、三河湾新区、总部经济园、新兴战略性型产业园。
周边有萧山、禄口、虹桥、浦东四大国际机场,上海、宁波、乍浦三大国际港口,与上海、杭州、南京、苏州、无锡、常州等长三角大中城市均在1.5小时交通圈内。
(一)突出贡献奖。对当年亩均
税收和税收增幅均高于开发区工业税收平均水平的企业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达不到平均增幅的企业,下降一等次计奖,税收增幅为负的企业不享受此项政策。具体标准为:当年上缴税收5000万元(含)以上为特等奖,奖励100万元;3000万元(含)以上5000万元以下为一等奖,奖励80万元;2000万元(含)以上3000万元以下为二等奖,奖励50万元;1000万元(含)以上2000万元以下为三等奖,奖励30万元。
(二)装备提升奖。突出“机器换人”政策引导,推动企业更新设备、改进工艺,促进企业减员增效、减排增效、减污增效和减耗增效。对已投产企业, 2014年完成生产性装备投入1000万元以上(不含税),且工业增加值率增幅达到开发区平均增幅以上的企业,按照当年新增设备发票总额及工业增加值率增幅综合评定“装备提升奖”若干名,予以表彰和奖励。具体标准为:一等奖奖励50万元,二等奖奖励30万元,三等奖奖励20万元。
(三)增速显著奖。为引导和推动企业增资扩股、提质增效,对亩均税收高于开发区平均水平,当年销售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入库税收250万元以上且增速达到40%以上的企业,按照当年入库税收总量及增速综合评定“增速显著奖”若干名,予以表彰和奖励。具体标准为:一等奖奖励10万元,二等奖奖励8万元,三等奖奖励5万元。
(四)五型企业创新培育奖。对在科技创新、品牌创优、管理提升、市场开拓等方面有较大投入并取得实效的企业,分别评出创新驱动、品牌创优、管理提升、市场开拓优胜单位四个单项奖,予以表彰和奖励,每个奖项名额设置为2—3名,每家企业分别奖励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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